问题描述:今天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,回家才发现事先说好的一个大项目没有写进去,而总的装修价已经写进合同,意味着这个漏掉的项目又得另算钱。 接着我又发现合同上面只签了那个人的名字(不是老板),没有盖公章。 请问我还能相信这家公司吗?现在没有付款,可不可以直接不理会这个合同,不找他们装修了?有什么法律依据?
绍兴
北欧 / 家装设计师
答:我认为:1.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上签字、盖章通常理解为这个合同的成立。2.根据你的描述,对方只有员工的签名。如果说这个员工是经过授权的、或者经过公司事后追认,那么合同就是成立的,不属于无权、越权代理签字的情况。3.针对你现在的情况,我建议:(1)与该公司协商,补足条款和盖章(2)若是对方不答应,则书面告知撤销该合同,原因在于对方签字人员未经过该公司书面授权。4.其实针对装修公司,是属于建设施工单位。 在实践中,建设施工需要相应资质,有些无资质单位未避免责任,会选择不盖章。你最好了解具体情况,以避免后期损失。
• 2019/09/25 00:40
上海
工装设计师
答:不管是合同还是协议 都需要双方共同签字 只要确认是双方都已经签了字 就是为有效 那就只有按照合同办事了 ! 没有涉及到的 可以另外协商 或者 视为没有这个协商-=--
• 2019/09/25 10:45
北京
答:合同要双方都要签字才有效。可以和装修公司协商这个大项目。
• 2019/09/24 04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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