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
工装设计师
答:没有作废。根据2014年7月2日公安部发布的《关于清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告》有关规定,【公通字〔2009〕46号】仍然在有效使用中,后续公安部没有发布新的规定,没有作废应该执行。可以查看政府网站:http://www.mps.gov.cn/n2254314/n2254457/n2254466/c4744895/content.html
• 2019/09/29 08:49
广州
家装设计师
答:当然作废。
• 2019/10/02 12:14
西安
答: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上一版是2006年版的。
• 2019/09/30 11:27
北京
答:09版作废
• 2019/09/28 16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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