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:与装修公司签订包工包料合同,明确装修公司制作木门,使用黑胡桃天然木线收口、天然饰面板饰面,制作完成后发现使用了人工科技木替代天然木线,饰面板也非天然的。要求装修公司赔偿,是否适用消法退一赔一规定;若适用,是以我交给装修公司的木门造价定量,还是以有关的木线和饰面板定量?另外装修公司还收取了工程管理费、税金(发票还未开),是否也该赔偿?多谢指导。
深圳
家装设计师
答:前提情况是在签合同明确装修材料,发票不开也能赔偿,但要做鉴定。基本可以这样解决: 1,可以叫乙方(装修公司)履行合同,为你的房子反工。2,索赔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。3,处罚装修公司装修工期以外的装修时间的处罚。
• 2019/10/14 21:25
遵义
简约 / 家装设计师
答:赞同“大诚橱柜先生”的说法。不知你家居室门装修公司给你报价是多少?如果在1500元以内,使用天然的基本不可能。连成本都不回来 。
• 2019/10/19 02:03
临沂
工装设计师
答:确实是和约定不符,可以算做违约责任.可以按照同样要求整套产品的价格差进行差额赔偿的办法.不是按单纯部位材料的差别定损.管理费和税金应该是不用赔偿,这本身也属于合理收费,只要按照约定改变成约定或指定的材质就可以了.您也别得理不饶人,差不多就行了.和气生财不生气嘛.
• 2019/10/15 14:44
答:退一赔一
• 2019/10/15 04:31
4
5
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