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:问大家一个事,我跟朋友合作开饭店,没有合同,口头说,他先出的钱把店铺都装修好了,不够的我来,我还没投资,后来出车祸,把钱全花到医院了,他现在告我诈骗罪?说我骗他,这个罪能成立吗?装修的材料他出钱我买的。他现在让我把装修的钱买材料的钱还他,不还就要告我。
上海
工装设计师
答:哦我觉得应该不会。这个是触犯法律的。你们也没有什么合同也没有什么依据所以不能成为法律上的证据。而且是事出有因又不是存心违背他的。就算是去告的话,应该也是罪名不成立的。
• 2019/10/22 19:13
杭州
北欧 / 家装设计师
答:亲, 诈骗罪 :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,是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的重要罪名之一,同特殊诈骗罪相比属于普通诈骗罪。而你朋友装修好的店铺,还在他的手里,并不在你的手里。!!你们是可以协商的,你朋友已经投资装修好门店了,而您的钱却用在看病上了,您朋友心里当然不舒服了。还好你们当时没签合同
• 2019/10/21 20:43
哈尔滨
答:有当事人证明没
• 2019/10/20 12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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