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:我是2009年底买的二手房,现过户手续办的已经差不多了,没有中介,是我们私下办理的过户手续。当时,没有提到房屋维修基金的事,并且说将室内带不走的东西及影视墙,电视柜送给我们(口头答应并以人格担保),现卖方又要求我给她房屋维修基金4千余元及影视墙、电视柜和阁楼上部分装修费用共计7800元,请问如果卖方这种情况合法么,我该怎么做?
秦皇岛
家装设计师
答:二手房的价格就是你要买的房屋的价格,包括房屋内的装修、留下的家具、电器等等。价格多少是双方谈的,不存在减去和增加,只要双方谈成就行!
• 2019/10/11 10:05
贵阳
工装设计师
答:拿到产权就不虚他,但合同上面真的没有注明的话,就有点恼火哦。。。
• 2019/10/13 21:54
杭州
北欧 / 家装设计师
答:以合同为准。。过户就属于你 的 了。
• 2019/10/13 01:28
哈尔滨
答:装修房和毛坯房的价格相差挺大的.买卖时就应注明.且总价可参考现在的市场价.
• 2019/10/11 17:03
上海
答:先看看当初有没有能证明的协议.如果只是口头的话就不好说了.那就以理服人多说些好话.维修基金.超标综合地价款一般随房转移.如果只有7800的话那就差不多就算了.想开些也不过一个月工资.先办完手续.免得还会事多.如果涉及到贷款.还涉及放贷.利率等问题就尽快
• 2019/10/10 00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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